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的通知》,其中涉及光伏行业的内容如下:
新能源示范区快速推进
宁夏被列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银川被列为新能源示范城市,青铜峡市被列为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县。建成了贺兰山、太阳山、麻黄山等大型新能源集中区及永宁农光互补、贺兰渔光互补等示范项目区。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1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822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9.4倍,太阳能发电装机309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33倍。
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
按照集约化、园区化、规模化发展的原则,统筹土地资源和市场消纳,重点规划建设盐池、海原、同心、中卫、中宁、红寺堡、青铜峡、宁东、红墩子等10大光伏园区,统一布局建设园区基础设施,统一资源配置和准入标准,以光伏产业发展带动其它领域投资增长,集中培育一批百亿元的龙头企业,使之成为宁夏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的排头兵。支持不同技术路线的太阳能热发电,建设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屋顶、农业大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光伏与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开发、防沙治沙、生态旅游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到2020年,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形成千亿光伏产业集群,并成为带动和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推进分布式能源应用
推广新一代光伏、大功率高效风电、生物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智能电网、新型储能装置等技术,发展分布式新能源技术综合应用体,扩大新能源利用范围,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