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银监复〔2018〕73号
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安农商银行关于安徽振兴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请示》(六农商银〔2018〕22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振兴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你行入股4500万股,入股后该公司与其关联方安徽振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股份5099.5万股,占你行本次定向募股后总股本的5.04%。
二、你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股东资质调查,确保入股股东资质合格、资金来源合法。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本批复仅在投资入股资金到账并经具备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无误后生效。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