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内蒙古通威硅能源绿色供电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招标公告,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华永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规模250MW,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为4个月。
此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采购150MW容量光伏场区固定式支架及逆变器支架,采购数量预估7298吨;标段二采购100MW容量光伏场区固定式支架,采购数量预估4851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一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为准)完成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总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计供货2万吨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不低于200MW(或累计供货0.8万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包括“吨”和“MW”,则按照1万吨=250MW的标准统一折算。
8.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20万吨及以上产能,并提供证明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二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为准)完成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总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计供货2万吨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不低于200MW(或累计供货0.8万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包括“吨”和“MW”,则按照1万吨=250MW的标准统一折算。
8.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20万吨及以上产能,并提供证明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