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山东省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第144613号:关于“深化工业余热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融合应用,加速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议的答复》。
文件中提到,截至2024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698.8万千瓦,占全省光伏装机容量的9.2%,占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的40.8%。其中,陆上集中式光伏项目32个、374.5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1个、1.24万千瓦(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HG30)),分布式光伏323.11万千瓦。2024年下半年更是实现了3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今年年初并网的华电莱州大型盐碱滩涂光储一体化项目是国家第三批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项目,也是目前山东省单体最大的光伏项目。在光伏开发和普及光伏建设方面,我市走在全省前列。
具体如下:
第144613号:关于“深化工业余热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融合应用,加速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613号提案的答复
杨永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工业余热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融合应用,加速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700万千瓦、装机容量稳居全省第一,创造了“发出山东第一度核电、第一度海上风电、第一度海上光伏,建成全国首个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示范项目、全国首个商业化核能供热示范项目”等众多第一。同时,成功获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是山东省唯一的智能低碳试点城市,2024年更是成为全国首批35个碳达峰试点城市之一、首批10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之一,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道路上蹚出了“烟台路径”、作出了“烟台贡献”。
我市坚持集散并举稳步开发光伏。截至2024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698.8万千瓦,占全省光伏装机容量的9.2%,占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的40.8%。其中,陆上集中式光伏项目32个、374.5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1个、1.24万千瓦(中广核烟台招远400MW海上光伏项目(HG30)),分布式光伏323.11万千瓦。2024年下半年更是实现了3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今年年初并网的华电莱州大型盐碱滩涂光储一体化项目是国家第三批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项目,也是目前我省单体最大的光伏项目。在光伏开发和普及光伏建设方面,我市走在全省前列。
根据《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25〕12号)(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办法》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我市光伏项目备案权限在区(市)级行政审批局,有意向的投资主体可根据各区市审批部门要求,自行前往备案。
下步,我委将持续做好对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政策指导,要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对接工作,明确分布式光伏备案流程、要求、所需手续等;与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同,明确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规建设地点,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建设。
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烟台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联系电话:669589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