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球液流电池网获悉,8月20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并随通知下发两份文件:《山西省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山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实施细则》。
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按照其上网电量乘以其机制电量比例确定。机制电价,燃煤发电基准价,0.332元/千瓦时(含税)。
增量项目:年度机制电量总规模=年度新能源预计投产规模×合理利用小时数×(1-新能源平均厂用电率)×机制电量比例×调节系数。
首次竞价,上限为山西燃煤发电基准价格,0.332元/kWh(含税);下限为0.199元/kWh(含税)。
机制电量申报总规模与核定总规模比率原则上不低于1.2,否则相应调减核定机制电量规模直至满足比率要求。
以下为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我委研究起草了《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sxsfgwspjgcpubli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相关建议”
2.纸质邮件: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A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
3.为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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