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公示了拟承担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名单。名单显示,成都今年首批拟投放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商用车500辆,示范应用场景包括旅游客车、通勤巴士、企业班车,涵盖成品钢材等重载物流领域的短途运输及城际干线、长途运输。
在燃料电池客车示范应用项目中,东方电气(成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开展燃料电池客车示范应用,探索旅游客车、通勤巴士、企业班车等场景的商业化应用,数量为40辆。
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项目中,东方电气(成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开展轻、中型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探索生鲜冷链、物流抛货等场景的商业化应用,数量为200辆。同时,双方还拟开展总量为60辆的重型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探索成品钢材、煤矿、整车及零部件等重载物流领域的短途运输商业化应用。
此外,东方电气(成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荣创新能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成都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方拟作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开展重型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探索成品钢材、煤矿、整车及零部件等重载物流领域的城际干线、长途运输商业化应用,数量为200辆。
以下为原文
拟承担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示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18号)有关要求,市经信局等2部门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拟承担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结束后,上述企业需签署考核任务书,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示范应用联合体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61886372
市经信局机关党委:61881624
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6188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