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深交所对珈伟新能下发问询函,对公司近期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表示关注。
珈伟新能于2012年5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产品为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LED照明,LED显示屏,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光伏发电、锂电池等。
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和珈伟新能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公司连续两年巨额亏损,大额负债以及经营流动资金紧张;应收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大额资金的可收回性存疑等。
2020年,珈伟新能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主要理由包括报告期末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大幅降低,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收回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改善现金流状况,应收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部分回款,预计截止2021年底可以全部回收。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389.44万元,其中因冻结等原因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1,915.22万元,无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235.51万元。
关于上述事件,深交所要求珈伟新能结合报告期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和经营资金需求、近期具体投融资安排等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认定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依据消除的证据是否充分。同时,结合公司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报告期和期后回款情况,履约进展是否符合原约定,相关回款约定和后续安排及其不确定性,是否存在相应履约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分析说明相关强调事项涉及影响是否已消除。
报告期,珈伟新能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比69.01%,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31.19%。深交所要求列示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销售金额和占比,并结合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所处行业竞争情况,相关合同价格、信用政策和公司对其他客户的合同价格、信用政策的差异等,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根据问询函,对珈伟新能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的情况具体如下:
1.报告期公司光伏草坪灯产品收入3.88亿元,同比增长17.27%,毛利率32.11%,同比提升6.77个百分点,销量同比增长33.54%;LED照明产品收入1.25亿元,同比下滑28.11%,毛利率33.35%,同比提升8.89个百分点,销量同比下滑6.72%;
光伏发电业务收入1.86亿元,同比下滑27.38%,发电成本和运维费用同比下滑40.41%和47.09%,毛利率60.59%,同比提升9.09个百分点。
(1)请结合光伏草坪灯、LED照明产品平均价格变动、成本构成明细及其变动原因等分析说明其收入和销量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毛利率同比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2)请结合光伏发电业务发电成本、运维费用构成明细及其变动原因,分析说明相关成本变动和收入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光伏发电毛利率和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请分析其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报告期你公司光伏照明业务境外收入4.75亿元,占比59.39%,毛利率32.17%,同比提升7.51个百分点。请按国家(地区)分别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产品和服务的品类、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收入金额和同比变动情况、报告期回款情况、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未能结算的原因,并结合所在国家(地区)疫情影响和宏观经济因素等,分析说明相关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请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海外收入真实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3.报告期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比69.01%,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31.19%。
(1)请列示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和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销售金额和占比,同比发生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
(2)请说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截至目前回款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一年以上应收账款未能回款的原因。
(3)请结合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所处行业竞争情况,相关合同价格、信用政策和公司对其他客户的合同价格、信用政策的差异等,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
4.报告期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9.27亿元,按70.76%至100%的不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6.2亿元,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2.5亿元,低风险组合应收账款3.7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
(1)请说明公司划分为低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标准,该组合前十大欠款方名称及其信用情况,最近三年回款情况,是否逾期情况。
(2)请说明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不同账龄计提比例及其判断依据,报告期末该组合前十大欠款方名称及其信用情况、最近三年回款情况,是否逾期情况,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3)请按欠款方逐一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并结合期后进展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报告期末,公司对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方应收款余额8,093.32万元,占比71.94%,主要是往来款,其中第一大应收款方未计提坏账准备。请逐一说明前述应收款发生日期和原因,是否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义务,欠款方和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相应回款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并结合欠款方信用状况、履约意愿等分析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 2020年7月,公司披露子公司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拟减资5.5亿元而后转让70%股权,据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以7.77亿元出售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70%股权,处置价款与净资产差额为-988.4万元。
(1)请说明年报披露的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已包含减资金额,并结合定价基准日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数据、评估作价依据和计算过程、结论,标的资产初始买入价格、业绩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等分析说明相4关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2)请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标的资产最近三年业绩和现金流状况分析说明出售标的资产的原因和合理性。
(3)请说明截至目前前述减资款和股权转让款回款情况,未能按期回款的原因(如有)及其坏账风险。
(4)请核查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对标的资产非经营性应收款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应回款和解除担保的具体安排(如有)。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报告期末,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6.2%、11.56%和2.76%,上一年末计提比例分别为36.35%、26.87%和61.64%。请结合相关存货具体情况、库龄构成、相关产品价格、销售变动或者项目进展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末对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大幅下滑的原因,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4.62亿元,其中深圳珈伟新厂房项目预算金额2.24亿元,期末余额2.09亿元,如皋厂房预算2.08亿元,余额2.05亿元,报告期未结转固定资产;能际动力设备预算3,535.4万元,余额3,052.52万元,报告期内转入固定资产金额5万元。金昌西坡项目工程物资余额5,980.14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上年同期余额1.72亿元,计提减值准备6,958.82万元。
(1)请说明上述项目实施进度和预期完工日期,是否符合原计划进度,期末大额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5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项目实施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如是,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2)请说明金昌西坡项目报告期工程物资及其减值准备结转情况,和在建工程报告期变动情况的勾稽关系,报告期末工程物资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报告期子公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香港”)、Jiawei technology USA Limited、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储能”)、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等亏损且净资产为负,其中珈伟储能、珈伟香港因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亿元、3563.2万元出现大幅亏损。
(1)请逐一说明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和提供担保余额,并结合相关子公司经营和现金流状况分析说明相应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请说明对珈伟储能、珈伟香港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相应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损益情况,相关减值计提判断依据及减值迹象发生时点,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0.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因公司连续两年巨额亏损,大额负债以及经营流动资金6紧张;应收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大额资金的可收回性存疑等。
2020年,公司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涉及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主要理由包括报告期末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大幅降低,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收回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改善现金流状况,应收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部分回款,预计截止2021年底可以全部回收。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389.44万元,其中因冻结等原因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1,915.22万元,无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235.51万元。
(1)请公司结合报告期末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和经营资金需求、近期具体投融资安排等进一步分析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认定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依据消除的证据是否充分。
(2)请结合公司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报告期和期后回款情况,履约进展是否符合原约定,相关回款约定和后续安排及其不确定性,是否存在相应履约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分析说明相关强调事项涉及影响是否已消除。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报告期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业绩补偿款4,275.67万元,主要是公司收购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未能实现承诺业绩,业绩承诺方对上市公司的补偿款。请结合相关补偿义务的实际履行方式、时点等说明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准确、合理。
12.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7,461.28万元,同比减少58.14%,主要是中介咨询服务费、人工支出、折旧摊销费同比大幅减少。请逐项说明上述相关费用减少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3.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诉方的案件共计13件,涉及诉讼金额共计15,178.71万元。请结合各项诉讼目前进展情况分析说明报告期末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及其充分、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14.标的公司金昌西坡电站报告期承诺业绩4,941.56万元,实际业绩27.53万元,商誉余额1,622.45万元。请说明公司对标的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和测算过程,并结合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业绩实现情况分析说明相关参数预测是否审慎合理,报告期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