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专员办:牵头召开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评估座谈会
按照财政部年初工作安排和税政司要求,由青海专员办牵头新疆、甘肃两省专员办联合开展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到期评估工作。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青海专员办在前期专题研究部署、与新疆、甘肃两办沟通交流、并主动走访税务、发改、电网公司等部门及部分光伏发电企业收集掌握情况和起草评估方案,在此基础上,经向税政司汇报请示,于7月27日召集新疆、甘肃两办召开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评估前期工作座谈会,各办分管办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和经办同志参加了会议,税政司增值税处领导受邀参与座谈并作工作指导。
座谈会上,税政司增值税处领导对我国光伏发电企业发展现状和增值税优惠政策相关背景和目的作了整体介绍,使大家对该项工作和光伏发电企业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青海专员办向大家讲解了此次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工作流程,并就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座谈会提纲、企业调查问卷和评估报告框架结构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办对评估前期工作和所在省区的光伏发电企业总体情况进行了交流,共同对青海专员办起草的评估总体方案等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形成了统一可行的行动方案;税政司增值税处领导对下一步开展好政策评估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办按照评估方案涉及的重点内容,多听取各方意见,多关注行业发展前景,深入细致地做好评估工作。
各办领导一致表示,将高度重视评估工作,按照此次座谈会议确定的评估方案和税政司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有序开展好评估工作,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报税政司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