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资本邦讯,东旭光电(000413.SZ)发布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法按期归还相关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旭光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东旭光电前期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补充至流动资金需求中,由于公司目前出现流动性困难,为避免因抽调流动资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东旭光电称无法于2019年12月6日按期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月5日,国投瑞银基金、景顺长城基金、招商基金、平安基金等多家公募发布公告称,对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进行估值调整。11月份东旭光电爆出“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不能如期兑付的消息后,东旭光电持续处于风口浪尖,自11月19日,公司开始停牌。
12月2日,上清所又发布公告称,东旭光电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2,债券代码:101659069),应于2019年12月2日付息及回售部分本金兑付,由于流动性紧张,截至到期付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6东旭光电MTN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兑付。
在此消息影响下,上述公募基金公司均将东旭光电的估值价格调整至1.65元。以东旭光电停牌前股价4.8元计算,1.65元的价格相当于按照10个跌停进行估值,股价下调幅度逾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