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作物秸秆使用清算和2021年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1〕7号)文件要求,经安徽星辰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现将我县两家生物质电厂2022年4月份收购秸秆数量和应补贴金额公示如下:
1、光大生物能源(灵璧)有限公司4月份收购秸秆19563.21吨,应补贴金额642900.90元。
2、灵璧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4月份收购秸秆9186.90吨,应补贴金额328740.20元。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拨打电话:0557-6080675,或发送邮箱:lbxn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