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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 鼓励和支持开展跨区域绿电直接交易

记者获悉,8月15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编制绿电交易实施方案,深化与内蒙古、山西、宁夏等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开展政府间能源合作,鼓励市属国企参与域外可再生能源基地和输电通道建设。持续修订《北京市绿色电力交易方案》,鼓励和支持开展跨区域绿电直接交易,推动新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稳步推动多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规范绿证核销。

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机构、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推动2025年及以后的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实现绿色电力占比超过80%,鼓励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到2030年实现绿色电力占比100%。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等,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绿电。鼓励居民消费绿色电力,推动电网企业、绿证交易平台等机构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服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将绿色电力消费情况纳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进行披露,引导企业进行绿色电力消费。

详情如下:

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xg@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874

4.传真:010-555908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1.《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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