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云南昭通市永善县水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终止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该项目原中选企业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因原项目业主自身原因未按投资协议约定的时限建成投产,已解除投资协议,收回项目开发权。
11月23日,云南昭通市能源局重新启动该项目招标,项目拟投资建设装机规模7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和相关配套工程。建成时限要求方面:项目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具体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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