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的通知
沪府办〔2025〕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7日
上海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聚焦“五个中心”建设重要使命,加快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30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稳步增长,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3+5+X”海洋产业体系和“两核引领、一带联动、一廊辐射、多点支撑”海洋产业空间布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设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建设引领区和国际领先的现代海洋城市,海洋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球沿海城市前列。
主要指标
二、产业体系
(一)做优做强海洋主导产业
1.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
加快超大型LNG运输船、邮轮、超大型集装箱船等高技术船舶产品研制。健全海洋油气、港口机械、极地特种装备等高端海工装备产品体系。提升船海产业关键配套能力,强化相关生产性服务支撑。
2.航运服务业。
推进航运基础服务业转型升级,增强上海港运输服务功能,扩大船用保税燃料油加注、LNG和绿色甲醇等燃料供应能力。提升航运衍生服务业发展能级,推进航运金融与保险服务创新,完善海事仲裁与法律服务。
3.海洋旅游业。
推进国际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邮轮高端服务业。促进海洋旅游业品质升级,推进海岛、滨海岸线、渔村、涉海遗址等资源可持续开发,推动海洋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二)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1.海洋新能源产业。
推动海上风机整机及配套设备研制,加速大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批量应用,推动抗台风、耐腐蚀、高效能的海上风电机组和基础设施发展。推动海上光伏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鼓励海洋新能源立体化、多元化融合发展,探索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等技术储备研究。
2.海洋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海洋观测设备、海洋卫星通信、水下通信导航等发展。推进海洋温盐深传感器、海洋智能机器人、潜水器等关键装备研发应用。加强海洋大数据治理、分析及价值挖掘。
3.海洋新材料产业。
加快海洋结构材料创新应用,重点研制海洋用钢材料、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发展绿色防护材料、高性能海洋信息材料、特种用途材料等海洋功能材料。
4.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
聚焦海洋原料药、海洋生物药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发海洋抗体药物、海洋新型疫苗等产品。推进海洋生物制品及海洋功能食品高值化发展。推动合成生物学、细胞治疗等前沿生物技术用于海洋药物研发。
5.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
发展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制造,加快反渗透膜组件自主研发与规模化生产,加强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核心设备研发,推动膜技术革新。探索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应用。
(三)前瞻布局海洋未来产业
1.未来深远海资源类产业。
加大深海油气开发、深远海风电等深海能源装备研发力度,前瞻部署海洋核动力商船。推进深海采矿船、采矿车等深海采矿核心装备研制。加快海洋碳捕集利用发展,探索海洋固碳机制、增汇途径等技术研究。
2.未来深远海融合创新产业。
依托深潜、深钻、深网及极地领域核心优势,探索海洋科学、生物工程、生命科学、材料科学及能源工程等多学科融合创新。加速突破深海传感器、远洋通信导航等关键技术。
三、空间布局
(一)筑牢海洋产业发展核。
聚焦长兴岛和临港新片区双核协同,全面提升海洋产业能级和创新示范功能。长兴岛建设成为世界级海洋装备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重点发展高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等。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一带一路”战略下向海开放高地、海洋动力之城,重点发展船舶动力、深远海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能源等。
(二)打造沿江临海环湾海洋产业发展带。
深化沿江临海环湾战略协同,统筹资源保护与开发,构建辐射联动长三角的海洋产业集聚带。自北向南串联长兴岛和临港新片区发展核及浦东新区、宝山区、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等区域,重点发展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电子信息、航运服务业、海洋旅游业等。
(三)培育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走廊。
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培育向内向外开放的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走廊。自东向西串联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陆家嘴—世博高端航运业服务集聚区、北外滩航运服务功能创新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发展航运高端服务、海洋文化旅游、海洋信息、海洋药物研发、海洋技术服务等海洋现代服务业。
(四)建设海洋产业功能园区。
强化海洋产业功能园区载体能级,支撑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聚焦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园、临港新片区海洋创新园、宝山新材料产业基地、北外滩高端服务功能创新示范区、陆家嘴金融城、北斗西虹桥基地、漕河泾开发区、金山华东无人机基地等重点园区,围绕北斗导航、海洋动力、邮轮经济、低空经济等特色赛道,构建海洋产业多片区发展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高能级集群建设
1.建设世界级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
培育具有全球引领力的世界级船海集团,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长兴岛船海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引导全产业链创新和集群发展。加快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前瞻布局海洋核动力装置、智能航行船舶等前沿领域。加强船舶绿色燃料技术路线研究,加快绿色造修船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设。
2.打造高度发达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国际枢纽港,拓展中转集拼、船舶供应、空箱调运等功能。提升航运保险自主供给能力,推动海事仲裁服务创新,优化航运经纪、船舶交易发展环境。建设中国航运领域权威智库和全球知名航运咨询机构,加大国际性、国家级航运专业组织和功能性机构以及航运企业引进力度。建设国际航运绿色燃料加注中心,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燃料采购、加注、交易、认证“一站式”服务。
3.构建海洋新兴产业创新生态。
加快深远海风电示范项目等重大工程建设,推动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等关键产品形成批量供应能力,引导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优势企业向海延伸。建设未来海洋产业概念验证中心、海上风电产业创新联盟等服务平台,增强第三方验证和服务能力。研究推进蓝色海洋经济综合体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开展生态修复等自愿减排量交易试点。
(二)高效能创新引领
1.强化涉海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国家海底科学观测网、深远海全天候驻留浮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海洋工程、水路交通控制、海洋地质、河口海岸、海底科学与划界等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谋划建设深海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争取建设极地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长兴海洋实验室、国际大洋钻探岩芯实验室建设。支持国家级海洋工程装备、船舶动力和市级大型邮轮、水下油气制造业等创新中心建设。
2.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涉海学科建设,促进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推动海洋工程、海洋地质、极地冰雪等领域基础研究。积极对接科技攻关重点项目,加快突破高技术船舶、高端海工装备、深海与极地装备、智能航运等领域核心技术。加快建设国家海洋动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陆上LNG低温工程试验中心、深海矿产资源装备概念验证中心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3.支持涉海企业创新发展。
提升涉海企业原始创新能力,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完善全链条培育体系,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等涉海优质中小企业,积极挖掘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涉海高成长企业,支持企业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市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跃升。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支撑、中试熟化、应用场景和市场对接等全流程保障。
(三)高质量基础建设
1.加快涉海基础工程建设。
加快轨道交通22号线(崇明线)建成通车,开展东海二桥建设前期研究。深化上海港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快小洋山北作业区、罗泾港区二期工程等建设,建设智慧绿色枢纽港。完善航运绿色燃料基础设施,支持在洋山港等区域探索设立保税LNG储罐和绿色燃料储罐,加快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建设。预留横沙浅滩、南汇东滩等城市发展空间。
2.优化涉海配套设施布局。
提升重点园区产业用地、公共交通、公共服务等供给能力。支持建设上海国际邮轮旅游度假区、崇明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推进“上海之门”摩天轮主题街区、长江口水上运动体验中心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滨海旅游配套升级。统筹推进海洋监测站、应急救援点等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研究建设海上综合试验场。
3.构建海洋特色产业载体。
聚焦长兴岛、北外滩、陆家嘴等重点区域,建设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和特色集聚区。优化园区开发运营机制,推动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增强金融服务、信息咨询、检验检测、供应链等专业服务支持。谋划若干海洋未来产业先导区。
(四)高水平数智升级
1.构建海洋数字基础设施。
加快“陆海空天”海洋立体智能观测系统建设,形成上海及临近海域立体数据采集信息网络。强化卫星通信技术在海洋气象观测预报、海洋污染监测、远洋渔业及船舶定位等领域应用,持续建设海底光缆、海洋物联网及移动通信基站。推动海洋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建设国家海洋科学数据中心长三角分中心。深化洋山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运MaaS等航运信息平台建设。
2.推进数智技术深度融合。
深入推动海洋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垂类大模型,重点发展智能船舶、水下机器人、无人船、智慧海洋装备以及海上风电智能运维等领域。推动海洋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设计、制造、运维等全流程数字化。探索海洋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
3.丰富数智化应用场景。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设一批“AI+海洋”标志性应用场景。推动物联网、5G、自动化等技术在智慧港口、智慧航运等行业应用。建设智慧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环境保护和灾害预警能力。创新智慧海洋旅游产品与服务。推动人工智能在渔场预测、深远海与极地勘探等场景应用。探索培育海上低空经济新业态。
(五)高起点合作开放
1.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产业分工和合作,提升海洋产业链供应链服务能级。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海洋领域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涉海高校深度参与,提升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服务功能。深入推进绿色航运走廊建设。
2.推进国际合作开放。
吸引全球海洋组织、科研机构、认证机构等落户上海,吸引外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支持联合国“海洋十年”倡议,开展国际大洋钻探、冰盖和极区空间监测等国际大科学计划,承办国际极地论坛、国际海事展等高端海洋论坛会展。建设全球深海微生物资源库、深渊生物大数据库和极地基因库。提升远洋规范化履约与渔业国际谈判能力。
3.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推进长三角海洋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强化长三角、长江经济带、沿海地区航运物流协同联动,建设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加强与长三角区域港口分工协作,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枢纽。深化全国海洋产业交流合作,共办高水平海洋发展论坛等。加强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优化供需对接机制。
依托市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优化部市合作、市区协同机制,强化重大事项沟通、协调和联动。加强法治保障,增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加大重点产业政策支持,综合运用各类产业专项资金支持海洋关键领域创新,鼓励研究设立市场化海洋产业发展基金,构建多元化海洋融资体系。加强产教融合,加大海洋产业领军人才及青年创新人才引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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