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526号,以下简称《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dzs/wjfb/art/2025/art_961812898f034aa59e049b0c43bcf945.html)要求,现组织开展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智能光伏典型案例需要符合《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且企业和项目地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2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各区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出具推荐函,于1月6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电子信息处(市民中心C区3133办公室)。
二、审核安排
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三、推荐报送
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综合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推荐企业和项目(本批次推荐典型案例不超过5个),于1月20日前联合会签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2.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申报书
(联系人:秦国振,电话:0755-88101356)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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