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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打造京广、沪昆、许广3条氢能示范线

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湖南省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

总体要求

到2027年,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配套政策、专项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应急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绿色交通能源产业生态。交通运输行业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电能占比力争达到10%,交通领域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保持逐年提升。构建重点公路LNG补能体系,持续优化完善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布局,初步具备符合交通运输装备用能标准的氢气供给能力,满足交通运输装备不断提高的补能需求。

到2035年,交通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交通和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周期协同机制,构建跨领域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交通和能源数据深度交互,形成覆盖交通运输装备、补能保障网络、能源基础设施的立体化低碳发展格局,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电能占比保持高位。汽车保有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据主导,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运营,内河运输低碳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运输补能体系基本建成。公路充换电服务能力有效提升,LNG加气站布局建设全面完成,京广、沪昆、许广氢能示范走廊全线贯通

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公路能源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宜建尽建、就地消纳基本原则,在不影响交通设施正常功能、满足相关政策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具有消纳负荷的光储充(换)、车网互动等用能场景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主配微协同控制、智慧调控、柔性配电、构网型储能、浅层地热能利用、分布式制氢及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技术应用。持续强化公路沿线补能保障,加快既有充换电设施升级改造,新增设施优先采用大功率充电设施;稳妥布局公路沿线重卡充换电设施,依托稳定运力需求,点、线、面梯次推进;结合“一港两廊多区”的氢能产业,强化顶层设计,协同完善氢气加注站布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综合能源补给站。

因地制宜推进内河港口航道能源设施布局。衔接国家和省内河道航运发展规划,结合沿线水上服务区、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和各动力类型船舶数量,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内河航道沿线能源发展需求,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推动省内航道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动态完善LNG、氢能、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加注网络,保障航运船舶清洁能源供给。完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鼓励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风电、水源热泵等能源设施。

强化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柔性调节能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建设,持续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综合承载能力。探索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模式、主配微协同控制及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等新技术应用,通过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氢能发电等调节能力设施,构建源网荷储微网,增强交通场景供用能系统柔韧性,提升交通领域能源设施稳定运行水平。

加速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全力加快乘用车辆电动化替代,持续推进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在矿产运输、场区短倒、物流通道推动充换电重卡、电气化公路等规模化应用。物流基地、产业园区等区域按需进行LNG加气站定点建设,推动中长途运输柴油重卡逐步进行LNG替代。衔接氢能规划,打造京广、沪昆、许广3条氢能示范线,推动氢能重卡试点应用,建设零碳货运走廊。到2030年,建设形成多能共存、绿色低碳的公路运输结构。

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支持绿色燃料生产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支持省内工业副产氢产业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制备高品质氢气,依托交通领域风光新能源开展清洁能源制氢,逐步构建清洁、低碳、经济的多元制氢体系。从市场信誉、从业经验与守法经营等方面明确LNG加气站行业的准入标准,推动省内LNG加工制备产业发展,畅通省外LNG输送通道,保障LNG稳定供应。

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体系。衔接国家氢能、LNG规划,兼顾我省“一港两廊多区”等重点示范规划,综合考虑地区绿色燃料需求,统筹绿色燃料储运体系规划建设。支持高压气态运输、液态运输、固态运输、管道运输和氨醇储存运输等绿色燃料多元储运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有条件且应用需求较大的产业园、港口码头、服务区、枢纽等区域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制加氢一体站。规划布局一批“副产氢提纯(电解水制氢)-氢气储运-加氢站加氢-氢能动力系统”示范工程。

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重点围绕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电解槽、绿色燃料等领域加快产业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完善原材料供应保障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装备的产业升级,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装备集群。立足省内车船设备制造业基础,激发企业创新动力,补齐新能源交通设备产业链条,提升重点领域在全国的影响力。着力培育新兴市场,构建电池拆解回收、光伏组件回收、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强化产业集群协同效应,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持续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完善支撑政策保障。配套制定交通设备更新、清洁能源与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LNG加注站建设管理、绿色燃料制备等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负荷聚合商、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混合型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交通用能主体与周边其他能源发电主体按照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规则签订多年绿电长期协议,实现交通领域新能源的就地消纳和绿电的稳定供应。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分时电价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支持各类主体按市场化方式购买新能源汽车放电服务。各市州尽快研究制定氢气加注站建设审批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畅通建设审批通道;各地不得以特许经营模式(或协议)垄断车用加气站投资、建设和运营;加油站新增LNG加气功能的建设项目,仅新增设备不涉及建筑工程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办理;市、县要尽快修订燃气发展规划,将拟新增的LNG加气站纳入规划范畴。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加强标准规范支撑。衔接国家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我省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作用,指导、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微电网、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绿色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箱式电源、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出台能源补给设施与新能源船舶接口标准和通讯协议,统筹推进新能源船舶能源补给公共服务化。推进新能源船舶加注安全操作和检查标准制定。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支持试点应用。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鼓励车网互动、高压直挂式充电设施、新能源制氢、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及新模式示范应用。依托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公路服务区、“一港两廊多区”氢能示范区、“一湖四水”集散货运输、矿山运输、物流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重点工程。

工作要求

加大要素支持。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税收优惠,支持新型装备研发、关键难题攻克、新兴技术应用落地,落实资金奖补措施。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实现削峰填谷。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农村地区充电服务保障能力。鼓励给予充电场站10年以上租赁期限,鼓励地方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分类分场景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引导充电运营企业长期稳定经营。支持化工园区外建设灰氢提纯、电解水制氢等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推动氢能供需关系就近匹配,对示范工程中的试点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予以补贴,保障氢能示范项目良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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