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斯特拉斯堡全体会议上,欧洲议会通过了两项重要法案,即“可再生能源法案”和“能源效率法案”,他们是清洁能源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
能源效率法案
欧洲议会投票赞成ITRE委员会提案,由Josep Blanco MEP作为报告人,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欧盟能源效率目标:在2030年达到35%。欧盟将制定指示性国家目标,而成员各国将建立各自的国家目标。
该提案以485票同意,132票反对,58票弃权获得通过。
可再生能源法案
欧洲议会投票赞成在2030达到35%的可再生能源份额,作为对欧洲能源消费总量的约束性目标。欧盟将实施国家目标,允许成员国在最高10%范围内调整。
投票结果为:492票赞成,107票弃权,88票反对。
欧洲议会的立场与欧盟委员会于2016年12月通过的立场有所不同,欧洲理事会也承认,到2030年将达到27%的可再生能源份额。
这次表决之后,现在轮到理事会进行讨论,并考虑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达到35%,而不是27%。由于中欧和东欧国家的反对,会员国之间的谈判预计会很困难,承诺的比例更高。
关于交通运输中的可再生能源,成员国将必须确保12%来自可再生能源。第一代生物燃料的贡献应保持在目前的水平,而生物燃料、非生物可再生运输燃料、由废物转化的化石燃料和可再生电力的份额在2021年至少要达到1.5%、2030年达到10%。
生物质能
环境保护部门赞成设计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以鼓励生物质能源可持续地用于能源生产,优先与燃烧木材废料和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