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坚持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年度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按批次形成新能源项目开发方案,按程序报审后,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项目业主优选。未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展项目业主优选工作。
通知海指出,分类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发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力支持户用自然人光伏项目建设,在满足户用自然人光伏项目接入和消纳前提下,有序推进户用非自然人光伏项目建设。
原文如下: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昆明市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新能源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方式:0871-63136625(传真)
电子邮箱:sfgwsdc@163.com
附件:
附件1: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规范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