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7日少荣书记赴镇宁调研时对光伏项目建设的相关指示精神,深入全面掌握全市光伏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县区和企业整改光伏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4月18日,市发改委主任李柚率市发改委有关科室及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到镇宁县督查光伏项目建设情况。
督查组先后查看了镇宁县简嘎农业光伏项目、镇宁县董箐水光互补项目、镇宁县六马农业光伏项目、镇宁县丁旗包寨农业光伏项目建设情况,现场查阅了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核对了用地、林地相关图斑,特别是对项目施工组织情况、植被保护情况、光伏+产业实施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经现场督查,发现镇宁县简嘎农业光伏项目及镇宁县六马农业光伏项目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光伏板安装高低不平,美观度较差。三是施工过程中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四是光伏施工区域产业保护及农光互补方案未及时落实;发现镇宁县董箐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存在光伏支架过低、不适宜光伏板下人工操作的问题;发现镇宁县丁旗包寨农业光伏项目存在破坏植被现象,生态修复工作未及时跟上的问题。
李柚主任现场要求企业和县区进行整改,一是镇宁县应结合实际,在今后实施的光伏项目选址中应尽量选取石漠化地区且农、林产业产值较低的区域;二是项目单位要暂停施工,立即组织对现场光伏板安装不整齐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将部分适宜整改的光伏板进行重新安装,尽量将光伏板安装整齐、美观。三是项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一边施工、一边恢复植被的方式进行,避免大量破坏生态。四是各光伏项目需结合实际采取农光、林光、牧光等方式,充分利用可利用土地空间,及时制定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其他产业;根据实际地形确实不适宜发展第二产业的,应种植相应的草本植物或矮杆林木,以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