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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亿补贴拖欠困境有望解决!电网牵头融资、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公司成立

由电网公司牵头设立专门机构解决补贴拖欠问题,可再生能源“老大难”问题的最难环节有望获得妥善解决。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已经同意设立北京、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统筹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问题。

8月11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成立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授权设立北京、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统筹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问题的复函》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

《通知》指出,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将承担政策性业务:包括承担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统计、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规范运营,并接受政府监管。

并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在财政拨款基础上,补贴资金缺口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专项融资解决,专项融资本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预算中列支。财政资金不作为公司资本金。

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由南方电网公司牵头设立,保持独立核算、独立运营,与输配电业务有效隔离,不影响南方电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文件明确,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月度需求汇总统计,编制月度资金需求计划,并对补贴资金缺口开展专项融资。负责补贴资金缺口专项融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同谈判和起草、债券发行、到期兑付、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以及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审核、年度需求汇总统计、编制年度资金需求预算,协助向财政部申请补贴资金、落实补贴的监督核查等等。

通过南方电网此次发布的文件来看,由电网公司牵头组织进行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专项融资的解决方案已明确,并已经在逐步落地。

附原文及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南方电网人资〔2022〕119号

《关于成立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授权设立北京、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统筹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问题的复函》(发改运行〔2022〕105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州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性质: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是南方电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独立市场主体,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按二级副管理。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三)公司定位: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是由政府授权、南方电网公司牵头设立,承担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管理业务,并按市场化运作的特殊目的公司。

(四)经营范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开展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统计和管理,以及缺口部分的专项融资和还本付息等工作。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清零及全部专项融资本息偿付完毕,并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清算注销时止。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营业期限为准。

二、设立原则和设立方式

(一)设立原则

1承担政策性业务。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承担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统计、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规范运营,并接受政府监管。

2坚持市场化运作。在财政拨款基础上,补贴资金缺口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专项融资解决,专项融资本息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预算中列支。财政资金不作为公司资本金。

3.与电网输配电业务隔离。

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由南方电网公司牵头设立,保持独立核算、独立运营,与输配电业务有效隔离,不影响南方电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设立方式

广州可再生能源公司业务管理由南方电网公司计划与财务部运营监控中心)负责,日常行政服务(包括人员管理、行政办公等)暂由南方电网公司委托南网能源院负责。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南方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审核。

(三)负责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年度需求汇总统计,编制年度资金需求预算,按现行预算管理模式协助向财政部申请补贴资金并及时转拨省级电网公司。

(四)负责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月度需求汇总统计,编制月度资金需求计划,并对补贴资金缺口开展专项融资。

(五)负责补贴资金缺口专项融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同谈判和起草、债券发行、到期兑付、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

(六)负责协助指导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网公司规范执行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七)负责本单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全过程财务监督工作流程。负责协助开展对南方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落实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情况的监督核查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

(八)负责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照政策规定接受价格、财政、能源、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九)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补贴系统设计建设、推广应用及数字化转型工作。

(十)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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