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则》共十六章九十四条,主要包含总则、市场框架、市场成员、市场准入和退出、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电力零售市场、市场计量、市场结算、信息披露、市场干预、市场争议处理、信用管理、附则等章节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市场规则逐步完善,已初步形成支撑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较为完备的规则体系。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推进以及二十大报告中对能源体系改革做出了重要论述,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成为我省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建设的重点。
为适应未来市场变化带来的市场规则快速迭代的新形势,福建能源监管办结合市场建设方向和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充分考虑省情并借鉴多年以来的工作经验,确立了由一个基本运营规则和若干个实施细则共同构成我省电力市场规则体系的建设目标。同时,《基本规则》作为福建电力市场统领性、纲要性规则,明确了市场建设的总体框架,后续配套实施细则将在基本规则的框架下动态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