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晶科电力贵港市石卡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送出线路工程》(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恒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6年3月6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受理情况公示》中的附件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联系电话:0775-6790966,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707室,邮编:5371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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