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为改善空气品质,确保民众健康,除推动立法禁用高污染燃料生煤及石油焦,另方面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电新能源产业,100至103年累计太阳能设备装置容量居全台之冠,估计每年可发电1.68亿度,约可供24,000个家庭户年用电量,每年可减少10.7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县长李进勇说,云林是全台平均日照最长县市,平均日照时间约3.5小时,发展光电能源产能,平均效益比其他县市优势,而且太阳能发电可和云林农业相结合,极具发展条件。
县府从98年起积极推动太阳能发电,由公部门带头设置,逐渐推广至民众,提升再生能源占总发电量比率。目前全县有235处公有厅舍屋顶出租设置太阳能发电装置,装置容量达13MW,每年收取回馈金约1,000万元。
云林太阳能光电已推广至家户、工厂、畜禽舍、高铁地层下陷严重区农地等,102、103年连续两年装置容量荣获全国第一,100至103年共达129MW,太阳光电设置约占全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