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其中,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金额不超过1.2亿元;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使得国家电投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吉电股份的持股比例合计不低于34%。
据悉,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6项风电或光伏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建项目分别为安徽宿松九成风电项目(100MW)、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100MW)、青海乌兰风电项目(50MW)、江西兴国风电项目(278MW)、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150MW)、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200MW)。
其中广西崇左响水平价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响水镇,规划建设容量150MW,项目总投资6亿,拟投入募集资金5.94亿;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4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65年。
山东寿光恒远平价光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北部营里镇境内,规划建设容量200MW。项目总投资9.63亿,拟投入募集资金4.58亿;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3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1.65年。
吉电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此次募投的两项光伏项目,一方面,可增加公司光伏项目占比,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打开与巩固项目所在区域的新能源市场,并与后续项目形成规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