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光伏“领跑者”镇赉基地”投标服务项目
项目性质:服务
项目时间:2018年02月06日——2018年06月30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采购负责人信息
采购负责人:李卓
电子邮件:lizhuo@gnpjvc.com.cn
固定电话:
三、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人、签约主体:
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光伏“领跑者”镇赉基地”项目”投标服务项目
2、签约主体: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情况:吉林省白城市光伏“领跑者”项目,为2017年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吉林
省首个光伏“领跑者”项目,白城市能源办与白城市生态新区共同成立白城市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白城市新能源的开发及建设;现白城市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己委托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吉林省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参与投标工作,及时掌握投标关键信息,需选择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四、标段划分方式:不划分标段
五、潜在投标人须达到的资质、业绩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企业。国内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服务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7、具体细则,以附件《安全、廉政》协议为准。
8、对于技术规范文件中的必要技术参数、供货范围等核心条款不得有任何偏差。
六、主要合同条款要求
1、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合同支付条款:
乙方完成全部咨询工作并提交《中广核吉林省白城市“光伏领跑者”镇赉基地项目投
标文件》投标结束后,经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合同全额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30天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0%给乙方做为服务款。
3.交货期/工期:在发布招标公告后15日内提供投标咨询
服务并提交《中广核吉林省白城市“光伏领跑者”镇赉基地项目投标文件》。
3.1甲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2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3本合同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买方有权对支付方式进行选择。
特此公示吉林分公司(新)
2018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