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赣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积极探索新能源产业扶贫路子,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通过设立公益岗位、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和奖励补助等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8年,赣州市分两批共建设光伏扶贫电站17196个、装机61.86万千瓦,约占全省装机规模的1/3。如今,光伏扶贫已成为赣州资产收益性扶贫的重要方式,为赣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积极纳入补助目录方面,赣州市61.86万千瓦光伏扶贫装机规模分四批全部纳入国家补助目录,按建设时序分别享受每度电0.98元和0.85元电价政策,最大程度享受国家政策红利。截至2020年4月底,全市光伏扶贫电站从并网发电之日起,累计发电量达8.19亿度,累计收益8.08亿元(未扣除运维等必要成本)。其中,已累计结算电费3.37亿元,发放国家已到位补贴4.71亿元,村级电站可为每个贫困村年均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至5万元。
在优化收益分配方式方面,赣州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的突出作用,将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并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开展公益事业和设立奖补等形式分配收益资金,让贫困户通过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受益。截止2020年4月底,赣州光伏扶贫累计分配收益3.33亿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资金0.75亿元,用于小型公益事业0.82亿元,用于奖励补助扶贫1.76亿元。
在保障光伏电站有效运行方面,赣州定期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实地调研和挂牌督战,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运维管理,提高电站发电负荷率和稳定性。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平均发电负荷率从61%提高到85%,提高24个百分点;发电合格率从60%提高到93%,提高33个百分点,电站发电异常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发电能力提升带来效益明显增长。
下一步,赣州将进一步健全运维管理机制,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加强县级运营管理机构建设,切实提升运维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指导乡、村两级做好收益分配工作,确保今年80%以上的收益用于公益性岗位及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