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聆达股份(300125)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9,649,99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除王正育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外,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要求。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