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资质许可管理工作,优化电力市场营商环境,8月1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赴扬州对两家信用不良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核查中,江苏能源监管办向被核查企业宣贯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等相关规定。核查强调,近年来国家实施的“放管服”改革,放宽了市场准入,扩大了市场主体自主权,强化了市场监管,改善了营商环境,推动了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当前,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国家能源局推动监管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此次核查的两家企业资质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现场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开展信用不良企业监管工作,针对监管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根据其实际情况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