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鹿城将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技术,作为推进综合利用的另一项主要任务。强化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配置,对购置抓草机、秸秆粉碎机、打捆机等设备、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等设备的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给予定额补贴。对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并翻耕利用的,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该区还将推进秸秆离田利用,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拓宽离田利用渠道。对年消纳秸秆超千吨的储运中心建设项目、收集秸秆并开展离田利用且年综合利用量超千吨的项目、涉及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完善或技术示范推广的项目,以及注册登记地为鹿城的综合利用企业,均给予相应补助和一次性奖励。
以下为原文
关于征求《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水平,《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反馈至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乐凯联系电话:0577-88281071。邮箱:2293081274@qq.com
附件:
1、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0409(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0409)》的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
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涉农街镇:
为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强县和美丽鹿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全域禁烧”的总体思路,推动实现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禁烧意识,精准治理秸秆露天焚烧,不断提高秸秆综合治理水平,为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参与、社会联动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强化政策供给,调动农户、企业及社会资本等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积极性,推进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二)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区、街镇、村三级联动,统筹科学还田与高效离田利用、需求端与供给端协调发展,全域一体化布局秸秆“收、储、运、用、管”体系,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制约秸秆综合利用薄弱环节,守牢“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工作底线,补齐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利用等方面的短板,有效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体系。
(四)坚持科技引领,高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持续推进技术研究和模式集成,拓展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化”利用渠道,实现多途径、多层级、高值化利用。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2024年,新建1个秸秆收储中心,4个秸秆收储中转站,全区农作物秸秆“五化”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7年,力争全区农作物秸秆“五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5%。
四、主要任务
(一)推广秸秆机械还田技术
持续推进机械化还田,按照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农艺结合,进一步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强化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的配置,指导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规范技术标准和作业要求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机操作人员的还田技术水平。对购置抓草机、秸秆粉碎机、打捆机等设备、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具体按照《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意见》第61点政策及我区其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并翻耕利用的,给予实施主体(农户)100元/亩的补助,对翻耕后的冬闲田种植紫云英等绿肥的另给予实施主体(农户)60元/亩的补助。对农作物秸秆实施机械粉碎还田并翻耕利用的机械须安装GPS定位仪。
(二)建立秸秆收集存储体系
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秸秆收集、贮运,构建和完善区域秸秆收储供应网络,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和区场化,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不占或少占用农用地。秸秆收贮堆场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在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的同时,在秸秆收储场地用地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保证秸秆堆场通风散热,场地四周建有隔离沟或者安装防护围栏,要按照相关标准建设消防、防雷等安全设施。七都、仰义、藤桥、山福四个重点街镇,至少各建设1个秸秆收储中转站,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农作物秸秆收集工作。实施“秸秆换钱”政策,按照每回收1吨干秸秆给予200元补贴(具备过磅称重、视频监控等基础功能),其中将干秸秆打捆送到回收点的主体(农户)补贴标准不低于70%,回收点的补贴标准不高于30%。集中收集的秸秆由回收企业到秸秆收集场地进行转运回收,形成“户归集、村收集、企兑换”的回收机制。
(三)推进秸秆离田利用
积极引进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鼓励、引导企业开展秸秆离田综合利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方共赢”的运行格局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为农民拓宽秸秆离田利用渠道,促进秸秆高值高效综合利用,变“生态包袱”为“绿色财富”,实现农业发展碳中和新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开展秸秆收储运及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回收综合利用企业。对年消纳我区秸秆1000吨以上的储运中心建设项目,按审定投资额(包含土建和设备购置)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3年补助,配置完成后补助30%;三年运行期结束后年均利用量达1000吨以上再补助剩下的20%);对收集我区区域内产生的农作物秸秆并开展离田“五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饲料化)综合利用的单位(具备过磅称重、视频监控、数据联网等基础功能)年综合利用量达1000吨以上的,按实际利用量给予每吨15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完善、技术示范和推广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给予50%的补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做强做大,对注册登记地为鹿城且从事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经营的,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落实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区发改局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审批建设。区经信局负责工业化利用发展。区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负责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及相关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区市监局负责支持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区金融办负责企业融资贷款服务工作。区税务局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区供电分公司负责落实秸秆初加工用电价格。各街镇要相应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居将秸秆禁烧和科学综合利用纳入村规民约,层层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秸秆利用主体培育、收储中心建设、秸秆收储、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综合利用等重点环节。充分发挥市场优势,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多元化、多形式发展,培优扶强一批掌握核心技术、产品附加值较高、综合利用量大、服务带动力强的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企业,及时足额落实各类奖补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激励机制,每年开展收储运体系建设成效考核,对高质量完成收储运体系建设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街镇,给予奖励10万元。如该年度发生秸秆焚烧并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作反面典型表态发言的取消当年度奖励资格。同时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供优惠落地政策,落实企业项目用地,简化土地审批流程。秸秆收储中心和临时堆场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做好相关审批手续。秸秆收储临时堆场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不得破坏地表状况,不得影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各街镇要用足用好《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意见》相关条款,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考核措施,对秸秆禁烧工作管理到位、秸秆综合利用较好的村居给予奖补。区级奖补政策标准不得与上级相同类别的政策重复享受,如标准低于上级,则由区级配套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三)健全考核机制。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平安鹿城、美丽鹿城、乡村振兴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秸秆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责任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属地街镇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街镇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深刻认识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意义,自觉禁烧秸秆和主动开展秸秆多途径的综合利用,健全奖惩分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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