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14年1月20日对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和2014年5月1日对自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后,我国加工贸易项下多晶硅进口出现激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暂停太阳能级多晶硅(海关商品编号为2804619012、2804619013、2804619092、2804619093)加工贸易进口业务申请的受理。
2014年9月1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广东省企业以实际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时间为准),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管理单元的联网监管企业可在201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内销、退运或其他规定办理。
据相关资料显示,今年5月,我国多晶硅进口中,加工贸易和转口我国台湾地区两大规避措施占比创历史新高。今年6月,多晶硅进口量继续激增,其中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在单月总进口量中占比竟然高达80.1%,而整个上半年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占比也达到了74.2%。
新能源行业分析师认为,我国针对韩国、欧盟多晶硅产品的“双反”制裁本就不算严厉,预计暂停加工贸易进口对于这两个地方影响有限。而来自美国多晶硅则将直接受到冲击。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美国严厉制裁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