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隆基股份,601012)昨晚公告称,其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隆基”)近日收到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尚德”)支付的受偿现金部分共计3827.46万元,但应收款受偿部分的实施尚具有不确定性。
据此前隆基股份11月14日的公告,据无锡中院裁定批准的无锡尚德重整受偿方案,隆基股份及无锡隆基可受偿现金3827.46万元,应收款受偿约115.96万元。根据重整计划,现金部分自无锡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40日内一次性受偿完毕;应收款部分自无锡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3个月内交割完毕。
实际上隆基股份获得的这部分款项与原有债券相比相差非常大。据隆基股份过往公告,隆基股份及无锡隆基对无锡尚德债权金额步确认为8310.19万元和4051.66万元,合计12361.85元。
此外,隆基股份还发布公告称,2013年12月30日,全资子公司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电网宁夏电力公司的通知,同意同心隆基30MW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
因重大事项,隆基股份2013年12月17日起停牌,停牌前收于15.4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