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精功科技公布,2019年1月17日,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华宇电气”)以资不抵债且无力偿付到期债务为由,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越城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1月28日,越城区法院裁定受理了华宇电气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联合管理人)为管理人。
2019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越城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2破4号之三),华宇电气管理人制定的《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越城区法院裁定批准。
公司参股公司华宇电气的破产重整,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对华宇电气实际缴付出资金额为29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2.43%;公司已于2018年对华宇电气长期股权投资2940万元进行全额减值准备计提,华宇电气破产重整后公司对华宇电气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将调整为0元,不会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