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理念正在渗透全球。继中美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承诺到2025年将有50%的投资用于绿色领域后,欧盟也紧跟步伐。
有目标,有途径
4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表公告称,对欧洲理事会、欧洲议会及各成员国议会就《欧洲气候法》达成临时协议表示欢迎,这意味着欧盟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将被写入法律。此外,欧盟还为2030年设定了减排中期目标,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要比1990年的排放水平减少55%,这也将具有法律约束力。
《欧洲气候法》的提案最早由欧委会于2020年3月4日正式公布,被其认为是实施“绿色新政”的核心要素。如今各方达成的临时协议一旦在欧洲议会及欧洲理事会获得正式通过,《欧洲气候法》将载入欧盟的官方日志并开始生效。
在提案公布后,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说:“《欧洲气候法》是我们政治承诺的法律体现,它将确保我们走向更可持续的未来。这是《欧洲绿色协议》的核心,它为欧洲行业和投资者提供了可预测性和透明度,为我们的绿色增长战略指明了方向,并确保过渡循序渐进且公平。”
《欧洲气候法》提出的实现2050年目标的具体途径包括: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出2030年新目标到2021年6月,评估并在必要时建议修订所有相关政策,以实现2030年的额外减排量从2023年9月开始,此后每5年评估欧盟和各成员国采取的措施是否与气候中性目标和2030年-2050年行动路线保持一致。此外,欧盟委员会将有权向行动不符合气候中性目标的成员国提出建议,成员国将有义务适当考虑这些建议或提出解释各成员国也应制定和实施适应战略,增强气候防御能力并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细读文本可以发现,欧盟欲在2050年使欧洲成为全球首个气候中性大陆,这也是冯德莱恩领导的欧盟委员会在2019年12月11日提出的《欧洲绿色协议》的主旨。
具有借鉴价值
2018年11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性欧洲愿景,这与《巴黎协定》提出的将全球温度升幅控制在2℃、力争在1.5℃以下的目标一致。欧洲议会于2019年3月14日批准了实现温室气体零排放的目标。2019年12月12日,欧洲理事会批准了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欧洲的目标。
专家分析称,备受关注的欧盟绿色新政被欧盟视作新的增长战略,其目的是为欧洲国家创造更多就业,提升欧盟的全球竞争力。而推动制定《欧洲气候法》就是其中一项计划。一个法案草案在成为欧盟法律之前,需要由欧洲议会和成员国进行讨论和表决。现在达成的临时协议一旦在欧洲议会及欧洲理事会获得正式通过,欧盟到本世纪中叶实现零温室气体净排放就势在必行,欧洲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之路不留回旋余地。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者兰莹、秦天宝表示,《欧洲气候法》作为欧洲绿色转型战略必不可少的法律杠杆,将碎片化的欧洲气候法律政策统一安置在欧盟的监督评估之下,完成了欧盟从分散立法模式向分散立法与专门立法并存模式的转变。在2050年达成气候中和的法定目标指引下,欧盟除了发挥模范领导力,还将加深全球气候行动格局分化、升级国际经济贸易绿色壁垒。尽管存在执行困境,《欧洲气候法》释放的施压信号仍值得警惕。在全球气候容量资源日益紧缺的情况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应尽早实现气候谈判重心从“发展权”向“气候正义”的转移,推动国内立法从分散到集中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