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HK)公告,于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及分公司与福新发展及其若干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分别订立股权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及前期项目转让协议,据此,福新发展及其若干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同意按总计代价约人民币52.89亿元购买以及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同意出售目标资产。
"目标资产"指根据交易协议所出售的新能源股权、新能源资产及新能源前期项目的统称;于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均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及太阳能发电。明诚宇盟公司、蒙东公司、成武公司、聊城公司及华舜公司为公司附属公司。
集团是中国华电常规能源发电资产的最终整合平台,是中国华电发展常规能源发电业务的核心企业;而福新发展作为中国华电唯一的新能源业务发展与整合平台,资产覆盖全国29个省级区域,目前正在开展区域资产整合,可以实现规模化开发、集约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将进一步发挥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实现规模效应。
集团已于2021年上半年与福新发展进行了新能源资产整合,而本次新能源股权、新能源资产及新能源前期项目由于为新收购、核准或备案的新能源项目等原因,未在前次资产整合交易中转让予福新发展。出售事项为集团收回现金并有效衔接前次新能源股权及资产的重组,同时有利于增加集团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