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开展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要求,支持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激励引导、绿色发展。充分调动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激发生态保护者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到2035年,形成以综合补偿为主导、分类补偿为补充、市场化与多元化补偿共同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格局,形成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首都特点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