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松江档案新馆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投标人必须有承装承试5级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松江区档案新馆光伏发电工程2.项目内容:(1)规模:松江区档案新馆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面积不低于1128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不低于160kWp。
(2)合作期:20年(3)项目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前期手续办理、太阳能电池板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工程设计、采购供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等全部内容,以及在20年运营期内的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4)项目要求:投标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力备案相关手续、电站设计(含屋顶荷载复核)、施工(含屋顶加固)、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招标方以享受电价分成的方式分享项目节能效益。
3、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
4、报价方式:合作模式(电费折扣)+合同年限。
5、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档案馆新馆。
6、交付日期:工期90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4号楼南楼101室(新馆项目办)。
3、方式:携带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社保在册人员)(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专栏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6: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4号楼南楼101室(新馆项目办)。
3、投标方式:(1)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需提供盖章扫描PDF格式);(2)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封装提交;(3)投标文件须有页码,并编制目录(建议双面打印)。
五、其他1、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3年12月6日16:00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刻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采用非活页方式,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各项活动,如有缺席,按自动中途退标处理。
5、本公告发布媒体:通过“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获取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关注。
6、成交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档案局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4号楼邮编:201699联系人:秦老师电话:021-3773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