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公示贵池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产业化利用核查结果。
以下为原文
关于贵池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产业化利用核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24〕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贵池区农作物秸秆收储及产业化利用审核工作的通知》(贵农秸组办〔2024〕1号)文件要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各镇街初审上报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产业化利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区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和复核。现将贵池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及产业化利用量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区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向贵池区纪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566-2024535。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先万电话:13865663668
附件1、2023年贵池区农作物秸秆收储情况审核汇总表
附件2、2023年贵池区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