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深圳海关发布两则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其中对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中表示,2021年12月29日,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2020211200388285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钴粉”,净重1020千克。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022年3月29日,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11510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钴粉”,净重3780千克。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对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中显示2022年5月3日,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39551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粗氢氧化镍钴钴粉”,净重4780千克。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据报道,钴元素主要运用光伏电池制备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