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531”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
为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全链条生态稳定,进一步缓解项目各环节参与单位并网压力,推动陕西省分布式光伏有序友好发展,针对陕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31”并网需求,计划采取限发的方式开展并网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项目范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备案(自然人户用按报装时间),但因接入点可开放容量不足尚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梳理项目清单。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汇总属地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清单(附件1),5月21日前,由市级汇总报备至省发改委。
3.有序开展并网工作。5月23日前,项目投资主体应与属地区县发展改革局签订限发并网承诺书(附件2)。5月31日前,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依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提供的项目清单,协同项目投资主体完成限发并网工作。具体限发比例应结合电网承载力现状,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局与属地供电公司协商确定。
4.稳步优化限发比例。限发并网的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梳理分析,组织属地供电公司统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用电负荷增长情况、各类调节资源开发条件和电网改造技术经济性等因素,稳步压降限发比例。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