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将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的规模指标划定为18.1GW,将光伏“领跑者”基地规模指标定为5.5GW,共8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纳入建设范围,截止目前,阳泉、芮城、包头、济宁、新泰5个光伏领跑者项目已落实。其中,特变、晶科各中标4个,协鑫中标3个,阳光、天合、中节能、三峡新能源各中标2个。具体中标企业名单如下:
延伸:
“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
(一)光伏组件指标:1.多晶和单晶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6.5%和17%、光伏组件衰减满足1年内不高于2.5%和3%,之后每年衰减率小于0.7%。
2.光伏组件在低辐照(200W/m2)情况下折合成高辐照度(1000W/m2)效率不低于97%。
3.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
4.硅基、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二)逆变器指标:1.逆变设备供应商应在国内具有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试验设备的能力。集中式逆变器供应商年产量不低于1GW;组串式逆变器年供应商年产量不低于300MW;
2.具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及国网电科院《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标准检测报告,并且须按照CNCA/CTS0004:2009认证技术规范要求;
3.集中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480V,组串式逆变器启动电压不高于200V;
4.逆变器最高转换效率不低于99%、中国效率不低于98.2%;
5.逆变器最高输入电压不低于1000V;
6.集中式逆变器在1.1倍额定功率下能正常运行2小时以上;
7.具备零电压穿越功能,具备保护逆变器自身不受损坏的功能;
8.提供现场低电压(零电压)穿越和频率扰动测试报告;
9.具有完善自动与电网同期功能。
(三)光伏组件设备指标:1.光伏组件厂商年产量、年出货量达到2.5GW以上,通过CE、TUVRheinland、UL、鉴衡CGC等相关国内外认证,并符合IEC61215,IEC61730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多晶硅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5%,单晶硅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7%。
(四)光伏系统综合指标:1.光伏电站首年系统效率不低于81%。
2.当年太阳总辐射量不低于5464MJ/m2时,100MWp容量光伏电站第一年发电量(关口上网电量)不少于15000万kWh,太阳能辐射量及电站装机容量不同时,按比例类推。
(五)信息系统采集数据标准:为满足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数据的要求,每个光伏电站应安装智能汇流箱,同时具备上传如下信息的功能:电站综合发电效果信息、汇流箱各组串信息、逆变器直流和交流侧信息、就地升压变低压侧信息,35KV开关柜进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