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办发〔2015〕1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委、办、局: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原红河州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更名为“红河州促进光伏、风能产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聂明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鞠云昆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何文亮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卫东州政府副秘书长
包有祥蒙自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州工信委主任
黄兆坤州发改委主任
李玲州发改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王建新州财政局局长、州金融办主任(兼)
刘卫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黎明州环保局局长
赵国兴州住建局局长
周永瑜州规划局局长
喻波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国庆州农业局局长
黄德亮州林业局局长
陈浩州水利局局长
李迎春州安监局局长
庄斌州政府扶贫开发办主任
彭海员州招商局局长
吕凌霄红河供电局局长
毛宗晦个旧市政府市长
包旭开远市政府市长
姜伟蒙自市政府市长
钱桂芹建水县政府县长
李红芬石屏县政府县长
余玉龙弥勒市政府市长
段颖泸西县政府县长
和涛红河县政府县长
和爱红元阳县政府县长
李涛绿春县政府县长
李雄文屏边县政府县长
白玉文金平县政府县长
邓进秀河口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能源局局长李玲兼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职务发生变动的,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