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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2025年无锡市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印发

4月21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无锡市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文件表示,本细则适用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晶体硅光伏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全文如下: 2025...

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山东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简称"一体化项目")需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电力行业...

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细则中提出,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是指: 用电量较大的工业企业,结合自身用电特性,通过充分发挥负荷调节能力、合理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建设屋顶光伏或分散式风电、适当配置储能设施等,提升绿电...

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印发!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文件提出,接入清洁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光伏、余热余气余压、生物质发电,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煤层气(瓦斯)发电,以及综合利用效率高于70%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等。增量配电网类项目要通过拓展区域内分布式清洁能源、接纳区...

广西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政策提出,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损益分摊机制,所有需求响应资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具备条件时,视情况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进一步...

广西: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4月1日起施行

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损益分摊机制,所有需求响应资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具备条件时,视情况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

辽宁省电力省级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出台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了《辽宁省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这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区内首个发布实施的省级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对规范高效开展地区负荷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该《细则》是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细化补充,要求实施电力负...

安徽合肥长丰县印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长丰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明确所指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该办法适用于长丰县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第一、二、三批次目录和第四批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户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

安徽合肥长丰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印发

2月18日,安徽省长丰县杨庙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长丰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式公文)。文件提出,所指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该办法适用于长丰县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光伏扶贫)第一、二、三批次目录和第四批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

配储15%/4h,河南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印发

近日,河南省印发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增量配电网类项目的电源、储能、配电网工程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4小时)的长时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辅助服务...

浙江丽水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

1月17日,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文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景观改造提升等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过程应遵循绿色理念,积极采用绿色技术,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实现低碳、生态的目标,对涉及地上单体建筑面...

《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印发施行

近日,根据国家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甘肃电力市场建设实际,甘肃能源监管办会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修订印发了《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旨在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省内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零售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更好衔接,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

《新疆电力市场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8月26日起执行

8月2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独立储能企业可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后,在不影响现有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情况下,可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涉及风光...

2023年5月1日起实施!《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12月30日,华中能监局印发《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当并网主体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基本辅助服务时需接受考核。对有偿辅助服务进行补偿,当并网主体因自身原因不能被调用或者达不到预定调用标准时需接受考核。具体考...

江苏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10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细则》提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

江苏监管办就电力并网运行与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与《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力系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

按照自主调峰自我消纳原则,确定新能源合理规模与配比!内蒙古“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发布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细则(2022年版)(送审稿)》,文件提到,新能源开发要与国家和自治区可再生能源规划、电力规划衔接一致,严格遵循生态红线等约束条件。优先汇集近区禀赋好的资源,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结合增量负荷规模、用电特性、储能容量,按照自主调峰、...

内蒙古“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发布

近日,内蒙古就如何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出台了实施细则。要求项目做到自主调峰自我消纳: 原则上不增加系统调峰压力,以落实消纳市场为前提,围绕负荷需求统筹设计电源、电网、储能,不向主网反送电。新能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首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尾页 1/2/2

宁夏发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表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应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公平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责任。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