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最近,从电信产品,到光伏产业,中国的这些产业似乎总难躲开“双反”阴影的纠缠。当地时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决定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涉案中国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
光伏产业听起来好像离大家很远,其实它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使太阳光照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称之为“光伏产业”。我们生活中所使用的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便携式移动电源、太阳能汽车等都属于光伏产品。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光伏产品生产国,近五年中国光伏产业占全球市场六成以上,而欧盟则是中国光伏产品最大出口市场,去年中国对欧盟出口光伏产品价值超过210亿欧元。
我国光伏产业受到“双反”的影响巨大,甚至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那么“双反”究竟指什么?
所谓“双反”就是“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的统称。其中“反倾销税”就是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当进口国因外国倾销某种产品,国内产业受到损害时,征收相当于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与倾销价格之间差额的进口税。“反补贴税”,是指对进口商品使用一种超过正常关税的特殊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外国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上午接受中国之声专访的时候指出,中国政府和产业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诚意,做出了巨大努力。中方注意到,欧方裁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从此前建议的47.6%降低到了目前的11.8%。希望欧方进一步拿出诚意,展现灵活性,通过磋商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沈丹阳:中国高度重视中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贸关系是中欧关系的重要基础,中方不愿意看到光伏产业的贸易摩擦影响中欧关系大局。我们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希望欧方与中方尽早开始价格承诺谈判,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另外,中国政府已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调查程序。
去年年底,美国就已经开始了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平均超过30%以上的惩罚性关税,如果一旦再失去了欧洲市场,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后果将是灾难性的。中国光伏巨头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告诉记者,面对初裁结果,企业只能做最坏的准备,再压低成本。
梁田:首先欧洲市场肯定不能放弃,因为产能的终端价格上升,谁能够把它消化掉我们自己要承担一部分,是不是能够让我们的下游,就是我们的购买者也承担一部分呢?比如说10块钱的东西,加上百分之三十的税就变成了13块钱,其实这3块钱是由欧盟提出的税,并不是我们得到的利润。这时候我们能不能再压低一点成本,让客户得到的终端价格稍微比10块、13之间接近一点,这就是我们只能做这些事。
中国光伏企业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希望欧委会不要再一意孤行,并呼吁欧盟成员国反对贸易保护,支持自由贸易。光伏企业代表阿特斯阳光电力副总裁张谦呼吁,欧盟委员会拿出谈判诚意来,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快促成双方找到合作共赢的解决方案。
张谦:作为中国企业,我们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光伏产品价格不断下降,也促进了欧洲光伏市场的发展。我们也希望欧盟方面抛弃贸易保护主义,提倡自由贸易的精神,使得中国好的产品能够为欧洲市场、为欧洲的光伏发展、为全人类起到作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此前表示,光伏案件涉及案值超过200亿美元,数十万人口就业,欧盟的做法不仅伤害了中方利益,也损害了欧洲企业的利益。
姚坚:比如说:太阳能光伏板的生产设备大部分进口自欧洲,中国下一步也会加快太阳能发电等新兴能源产业,也会更多的进口欧洲的与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和新能源发电有关的这样设备的进口。
的确,欧盟的“双反”大刀看起来是挥向了中国光伏企业,事实上,这却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中方不幸倒下,欧洲的企业也未必会幸免,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曾声明称,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的关税,将给整个欧洲光伏产业价值链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15%的反倾销税,就足以摧毁欧盟85%的光伏需求市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介绍,今天宣布的初裁结果,临时性惩罚关税,12月终裁的结果确定最终的税率,初裁后的半年时间,这种高额的惩罚性关税,已经重击了中国产品。而中欧市场的光伏产品争端,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引起中国的报复性反制措施。
梅新育:很有可能会采取报复,但是这不一定会采取传统手段。传统手段就是,你限制我进口的商品,我也对你反倾销、反补贴之类的手段。现在我不一定对你的商品采用反倾销、反补贴的手段,我干脆取消你的订单,限制向你的国内投资等等,都是可以选择的措施。欧盟你是在债务危机里面,经济上面有求于中国的地方很多,这肯定会放在考虑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