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九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其中提到生物质能相关内容: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坚持节约能源优先,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提高能源配置效率。鼓励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BIPV);以高山风场为重点,发展风力发电;以农林生物质和城镇生活垃圾为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启动共青城江益太阳能、修水太阳山风电场等一批光伏、风能项目建设。探索氢能开发利用,加快引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优化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建设布局。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以上。优化提升电力输送网络。积极构建中心城区“双气源”供气模式,形成以中石化“川气东送”和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为气源的双保供格局,重点推进永修至武宁、武宁至修水长输管网建设。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65%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探索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推行绿色施工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到2025年,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5%。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探索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利用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依托本地优势,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完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和能耗公示制度,构建和完善建筑能效监管体系。
强化锅炉废气精细化管控。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推广集中供热,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等,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全面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分行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到2025年,高效除尘、脱硫废气治理设施的安装运行率不低于90%,全市工业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加快燃煤、生物质炉窑清洁低碳化替代,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到2025年,全市使用电、天然气工业炉窑比例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