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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国家新型储能政策一览表

摘要: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待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技术是储能技术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两大类别。抽水蓄能作为一种储能技术,利用水作为储能介质,通过电能与势能相互转化,实现电能的储存和管理。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可将电网负荷低时的多余电能,转变为电网高峰时期的高价值电能。抽水蓄能是目前技术较成熟、经济性较优、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储能方式,是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相较于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周期通常为6至8年,新型储能中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周期为3至6个月)等优势,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政府机构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政策。

随着构建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方向,储能产业也越来越为国家和市场所看重。那么,储能到底是什么?简单来说,储能是指通过介质或设备把能量存储起来,待需要时再释放的过程。对中国这样一个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来说,既要满足国家“3060双碳”节能减排要求,又要满足增长的能源需求以支撑经济发展。同时,具有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的新能源接入比例提高,导致通过储能提高电能利用率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环境背景下,发展储能技术就变得尤为重要。

2022年国家主管部门和各省市相继颁布了许多政策,下面我们为大家汇编了2022年上半年国家及各省市地方在抽水蓄能所颁布的相关意见政策、目标等。

第一部分抽水蓄能

抽水蓄能作为一种储能技术,利用水作为储能介质,通过电能与势能相互转化,实现电能的储存和管理。利用电力负荷低谷时的电能抽水至上水库,在电力负荷高峰期再放水至下水库发电。可将电网负荷低时的多余电能,转变为电网高峰时期的高价值电能。抽水蓄能是目前技术较成熟、经济性较优、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储能方式,是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

“十四五”以来,国家政府机构曾多次发文明确抽水蓄能中长期装机目标: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投产总规模将达1.2亿千瓦左右。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抽水蓄能装机为3639万千瓦,这就意味着,4年内差不多要翻一番。要实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投产1.2亿千瓦的目标任务,即“十五五”收官之际将在“十四五”基础上再翻一番。

2022年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建设视频会议,提出做好抽水蓄能产业链协调,提高机组设备制造产能。

国家层面意见:

1.2022年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鼓励抽水蓄能、储能、虚拟电厂等调节电源的投资建设。

2.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积极推动流域控制性调节水库建设和常规水电站扩机增容,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探索中小型抽水蓄能技术应用,推行梯级水电储能。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更好发挥相关设施调节作用。

3.2022年3月12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能力。

4.2022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抽水蓄能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成本监审对象为全国31家在运抽水蓄能电站。通知明确监审范围和期间。范围——抽水蓄能电站成本费用支出及相关参数指标;期间——2015至2020年度。

5.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力争到2025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建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

6.2022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集中攻关研发基于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容量优化配置的新型水能资源评估与规划技术,构建基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预报预测技术的多能互补调度模型,支撑梯级水电、抽水蓄能电站与间歇性可再生能源互补协同开发运行。研发并示范特高压直流送出水电基地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协调控制技术;研究基于梯级水电站的大型储能项目技术可行性及工程经济性,适时开展工程示范。

7.2022年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支持规划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8.2022年4月24日电 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

发电企业应当做好涉网安全管理,加强机组燃料、蓄水管控,制定重要时期的燃料计划与预案,制定水库调度运行计划,对发现的风险和隐患及时报电力调度机构。建立新型储能建设需求发布机制,充分考虑系统各类灵活性调节资源的性能,允许各类储能设施参与系统运行,增强电力系统的综合调节能力。

9.2022年6月1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积极推进大型水电站优化升级,发挥水电调节潜力。充分发挥水电既有调峰潜力,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水电灵活调节能力,在中东部及西部地区,适应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对已建、在建水电机组进行增容改造。科学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乌江、红水河、黄河上游等主要水电基地扩机。

地方层面:

山西、广东、浙江、安徽、河南、山东、甘肃、黑龙江、湖南、江苏、江西、宁夏、陕西、贵州、新疆、吉林、青海、福建、广西、湖北、四川、重庆、内蒙古、河北24个省市区都要求积极发展抽水蓄能,其中浙江、福建、安徽、山东、江苏、陕西6省明确“十四五”期间抽水蓄能装机规划目标,到2025年6省抽水蓄能装机总量将达到28.21GW。

第二部分新型储能

相较于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周期通常为6至8年,新型储能中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周期为3至6个月)等优势,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政府机构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政策。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新型储能技术进步、政策机制、行业管理等问题作出总体安排。2021年10月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在相关政策指引和支持下,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明显提速,到2021年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70万千瓦,同比增长超过70%。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部署了“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在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政策保障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将锂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高性能铅炭电池、压缩空气储能、超级电容器、液态金属电池、金属空气电池、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多种新型储能技术列入实施方案。

相关政策

1.2022年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发展智能光储系统。突破智能光储关键技术,平抑光伏发电波动,跟踪发电计划出力、电量时移,提升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能力。推动光伏电站与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等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电源侧光伏储能项目,保障光伏发电高效消纳利用。

2.2022年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通知明确规划建设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重点推进交通枢纽场站、停车设施、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3.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拓宽电力需求响应实施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挖掘各类需求侧资源并组织其参与需求响应,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系统运行调节。支持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完善支持储能应用的电价政策。发挥太阳能热发电的调节作用,开展废弃矿井改造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研究示范,逐步扩大新型储能应用。

4.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5.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

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合理配置储能规模,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发挥储能消纳新能源、削峰填谷、增强电网稳定性和应急供电等多重作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鼓励电动汽车、不间断电源等用户侧储能参与系统调峰调频。拓宽储能应用场景,推动电化学储能、梯级电站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多元化应用,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新业态。

6.2022年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落实“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跟踪评估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围绕不同技术、应用场景和重点区域实施试点示范,研究建立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储能建设运行机制。健全分时电价、峰谷电价,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充分挖掘需求侧潜力,引导电力用户参与虚拟电厂、移峰填谷、需求响应。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在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省间电力互补互济水平。

7.2022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规划》发布了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技术、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等5大技术路线图。其中在新型电力系统技术路线图中,也公布储能技术路线图,“十四五”储能技术创新包括:1.能量型/容量型储能技术装备及系统集成技术。2.功率型/备用型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技术。3.储能电池共性关键技术。4.大型变速抽水蓄能及海水抽水蓄能关键技术。5.分布式储能与分布式电源协同聚合技术。

8.2022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发布《完善储能成本补偿机制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聚焦储能行业面临的成本疏导不畅等共性问题,综合考虑各类储能技术应用特点、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功能作用和提供的服务是否具有公共品属性等因素,研究提出与各类储能技术相适应,且能够体现其价值和经济学属性的成本疏导机制,为促进储能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引导提升社会主动投资意愿。

9.2022年4月24日电 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0号)

积极稳妥推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加强安全管理,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建立新型储能建设需求发布机制,充分考虑系统各类灵活性调节资源的性能,允许各类储能设施参与系统运行,增强电力系统的综合调节能力。

10.2022年5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从高度重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规划设计安全管理、做好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验收、严格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验收、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提升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消防处置能力七个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提出了具体措施。

11.2022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型储能具有响应快、配置灵活、建设周期短等优势,可在电力运行中发挥顶峰、调峰、调频、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规则、加强技术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监督管理11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指导。

目前,2022年上半年与储能技术相关的政策共约238条,其中国家政策52条,地方政策187条,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储热、储冷、储氢技术等相关政策。

当前我国新型储能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仍面临成本较高、相关技术待突破、缺乏系统的统筹规划等问题,尤其是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具体规则有待完善,在电力系统运行中的多元应用价值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但不可否认,新型储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随着国家政府各项政策的出台和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储能产业也将随之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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