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石城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公开招标的废标公告”。
公告显示:经采购人查实,因中标人(赫利奥斯(无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江苏金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东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为石城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显示:江西省石城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约240兆瓦,此次招标装机规模约100兆瓦,招标内容包括对工商业厂房、党政机关学校屋顶及县城区商业小区屋顶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运维。
招标要求为中标后,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采购人为控股方,中标人占股比例为15%-30%,并承担相应比例出资。合作期限为25年,运营期间,合作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相应义务和运营风险,并按股份比例享受分红等。若中标人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且愿意在中标后在石城县投资生产光伏组件并达到一定规模,则投资人股份比例可提高至50%—60%。
预算金额为3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