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明确2023年能源稽查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监管。认真落实“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情况驻点综合监管要求,全面检查1479号文件及《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落实见效情况。进一步完善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指标体系,发布监管情况报告。
二是推进增量配电网项目规范运营。加强对新增配售电公司业务指导,落实《供电监管办法》和《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试行)》要求。
三是认真做好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加强电力行政调解工作,待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满足人民群众用能需求。定期发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力度。综合运用监管通报、监管约谈、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严厉查处影响大、波及面广、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着重加大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超资质、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稽查力度,维护市场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