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为贯彻国家相关通知要求,山东制定改革方案与竞价细则。
一、改革目标
全面市场化交易:2025年底前实现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
区分存量和增量:
存量项目(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机制电价固定为0.3949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期限按全生命周期剩余小时数。
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后投产):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按价格从低到高出清。
二、核心机制
1.价格机制体系
差价结算机制: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由电网企业结算,费用由全体用户分摊(或分享)。
竞价机制:
增量项目需通过竞争确定机制电价,竞价上限不高于同类电源上年机制电价或结算均价。
分布式光伏可委托代理商参与竞价,初期代理商需具备售电资质。
绿电绿证衔接:机制电量不再参与绿电交易,绿证收益按实际用电量、剩余上网电量等最小值确定。
2.市场交易体系
中长期市场:新能源签约比例不设下限,交易申报上限扣减机制电量容量。
现货市场:新能源可报量报价或接受市场价,支持分布式光伏聚合参与。
辅助服务市场:按效果付费,逐步引入备用辅助服务交易。
容量补偿机制:按有效容量和供需系数补偿机组容量成本。
3.风险防控
信息披露:覆盖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强化交易透明度。
价格监测:监测市场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处置。
成本调查:定期调查机组成本,支撑市场平稳运行。
三、竞价实施细则
1.竞价主体
范围: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风电、太阳能项目。
资格:需提交核准文件、并网协议等材料,分布式光伏可委托售电公司代理。
信用要求: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违者取消三年竞价资格。
2.竞价规则
申报要求:
申报价格含税(元/千瓦时,保留3位小数),上下限根据成本、市场供需等确定。
集中式项目机制电量上限按装机容量、利用小时数等计算;分布式项目扣除自发自用比例。
出清机制:
边际出清:按申报价排序,取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为机制电价。
保函要求:未投产项目需缴纳保函(金额按装机容量×竞价上限×10%)。
3.执行与监管
执行时间:机制电价自项目投产次月1日起执行,逾期投产则失效部分电量。
违约处置:
延期≤6个月:按日扣保函金额1‰,失效机制电量。
延期>6个月:取消结果,扣全部保函,禁竞三年。
四、时间安排
首次竞价:2025年6月组织,2025年6月1日后投产项目参与。
后续竞价:自2026年起,每年10月组织次年竞价。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省发改委牵头,电网企业搭建竞价平台。
政策协同:衔接能源规划、绿证机制、营商环境等。
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形成改革共识。
六、其他要点
禁止储能前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
居民农业购电:保障性电量差额采用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