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千村光伏”村集体资产移交会,副县长罗采刚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同白泥井镇、杨井镇等乡镇代表签订《千村光伏电站资产移交协议》,明确光伏电站资产产权正式移交至相关乡镇及行政村集体,为资产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罗采刚强调,“千村光伏”项目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民生工程,要提高认识、认清“政治、民生、发展、绿色”四重资产属性,保障群众受益,推动资产保值增值。要压实责任筑牢管护防线,各乡镇要管好用好光伏收益资金,健全台账并纳入“陕农经”平台监管;平台公司、运维企业要落实“五统一”管理,做好日常运维,确保光伏电站稳定发电;要加强多部门督导和村级监督,确保光伏收益用在实处。要立足长远推进后续项目建设,加快多部门对接协调,确定光伏并网接入方案,积极探索“光伏+”经济模式,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
会上,县扶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杨井镇人民政府、白泥井镇金伊湾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千村光伏”项目基本情况、收益分配、“千村光伏”资产移交后确权管理登记、村级如何做好“千村光伏”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