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证券简称:清源股份公告编号:2017-027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源海西(厦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海西”)、全资子公司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易捷”)成立共计7
个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共计44个,总装机容量179.90MW。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17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中涉及的相关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所在辖区地方政府的备案。
本议案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欣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厦盛街166号4层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本公司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二)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欣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厦盛街166号4层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本公司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欣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厦盛街166号4层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本公司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四)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成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厦盛街166号1-5层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本公司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五)丰县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丰县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成
注册资本:100.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3日
住所:丰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孵化器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服务;太阳能电站的运营;太阳能电站相关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电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系本公司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六)清源海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清源海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明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0日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诚业楼102A室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气安装;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
该公司系清源海西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截至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01.76万元,净资产为
989.62万元,2016年1月-9月净利润为74.70万元。
(七)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文沛
注册资本:100.00万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3日
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乡刘台村宁夏虹桥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101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太阳能电站项目建设及维护、太阳能电站设计、安装、施工服务(以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为准);太阳能光伏产品销售。
该公司系清源易捷全部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成立是为了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国家分布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2014年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规定,“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
中的一种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为一类地区为0.8元/千瓦时,二类地区为
0.88元/千瓦时,三类地区(含福建地区)为0.98元/千瓦时。
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2016年【2729】号文,对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进行调整,
2017年1月1日以后建设的电站,一类地区为0.65元/千瓦时,二类地区为0.75
元/千瓦时,三类地区(含福建地区)为0.85元/千瓦时;(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若能实现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执行2016年的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补贴政策不变(指“自发自用”的部分的补贴政策)。
备案及投运时间“自发自用”部分“余电上网”部分及“全额上网”
2017年以前备案且在
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每千瓦时0.42元(含税)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福建地区为0.98元/千瓦时)
2017年1月1日后备案或
2017年1月1日前备案但
未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每千瓦时0.42元(含税)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福建地区为0.85元/千瓦时)
(二)地方分布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福建地区未出台省级分布式电价补贴政策。
1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序号
项目公司名称已备案装机容量
(MW)地点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预计年均发电量(万度)
1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南安市新辉煌石材有限公司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南安水头3,0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00
2福建南安市新三星石业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水头1,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00
3福建三翔实业有限公司(二期)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南安水头3,0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00
4福建南安市新艺发石材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水头1,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00
5
福建省南安市闽南第一荒料市场有限公司(一期)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南安水头3,750
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
500
福建省南安市闽南第一荒料市场有限公司(二期)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5南安水头3,000自筹
478
7福建省东升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期)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8福建省东升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期)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3,600自筹573.60
2
9福建南安市中联石材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石井1,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00
10泉州明晟石业有限公司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南安水头2,2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300
11福建三骏实业有限公司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南安水头2,2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300
12福建省南安市嘉丰石业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水头1,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00
13福建南安市勋达石材有限公司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南安水头3,0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00
14福建群辉投资有限公司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3,600自筹573.60
15福建泉州连天红钢结构有限公司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南安水头2,2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300
16福建泉州市新福光石业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石井1,200自筹191.20
17福建省益佳石业发展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石井1,200自筹191.20
18福建省泉州鑫华发石业有限公司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南安水头2,2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300
19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安建明石业有限公司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南安石井2,2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300
20福建三利石业有限公司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南安石井3,7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500
21福建省南安市巨轮机械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石井1,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00
22福建南安市光明机械有限公司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南安水头3,7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500
23
福建省南安市远达石材有限公司(一期)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南安水头2,400自筹
382.40
24泉州市澳盛石材市场有限公司(一期)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3
25泉州市澳盛石材市场有限公司(二期)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3,600自筹573.60
26万隆石业有限公司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3,600自筹573.60
27福建万隆建材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水头1,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00
28福建省泉州丰庆钢结构有限公司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南安水头3,75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500
29尚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南安水头1,200自筹191.20
30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安市奥力石业有限公司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官桥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31宗艺石材发展有限公司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官桥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32福建省凯天石业股份有限公司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官桥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33福建省南安市泉隆石业有限公司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南安官桥3,0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00
34
福建南美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宏茂科技有限公司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南安东田3,000
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
400
35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海丝石业有限公司(一期)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南安石井3,0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00
36福建海丝石业有限公司(二期)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南安石井3,0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00
37海西石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一期)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38海西石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期)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南安水头4,500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600
39丰县清阳新能源有
江苏省福丰纺织有限公司(二期)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江苏丰县2,694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378
40江苏省福丰纺织有限公司(一期)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江苏丰县3,368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473
4
41限公司丰县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5.9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9江苏丰县4,248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547.82
42清源海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二期)2.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5厦门1,875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250
43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一期)4.5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5厦门3,375
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
450
44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虹桥有机食品有限公司2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宁夏中卫1,600
发行绿色公司债、自筹
235
合计179.90128,31017,762.22
1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并有利于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及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资源筹措的规模小于项目投资额的风险
公司上述44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
24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本次绿色
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上述44个分布式光伏电站中的35个光伏电站项目的
建设、运营或偿还这35个绿色项目贷款。若本公司绿色公司债未能如期发行或公司自筹的资金额小于投资额,将会影响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可能导致投资的光伏电站项目少于计划或开发建设的光伏电站规模缩小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会积极推进绿色公司债的发行工作和其他自筹资金的筹措工作,如筹措金额小于项目预计投资额,公司将对项目规模予以适当调整或放弃部分投资效益相对较差的电站项目。
2、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公司上述电站项目均为全额上网项目,并已在2016年完成备案。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若上述电站项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未能投运,则存在标杆电价下调,预期效益减少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适当调整公司的资源配置,加快项目的建设,尽可能在电价下调前完成项目建设并网,获得较优的补贴。
3、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上述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分析,福建地区目前的电量消纳能力良好,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4、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新能源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
2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如实际发生项目建设成本超过预算的情形,公司可能会适当的调整项目规模。
5、电站项目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上述44个项目已经通过公司立项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的评估,并列入公司
未来的投资计划,但是在未来光伏电站的开发及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现电站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障碍或者继续实施将会影响上市公司标准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可能会放弃投资或者缩小投资规模。
应对措施: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选取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的其他同类绿色产业项目予以实施,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