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乌海京运通”)近日再新增一项被执行人记录,执行标的超1.7亿元。今年以来,该公司已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天眼查显示,7月23日,乌海京运通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超1.7亿元,案号为(2025)川11执304号。据不完全统计,仅2025年5月至7月期间,该公司累计被执行总金额已超2.25亿元。
据了解,乌海京运通成立于2017年5月,为A股上市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运通”)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硅晶体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硅晶体材料;光伏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等。
值得注意的是,京运通及乌海京运通近期因与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代建工程款及利息等合计2.44亿元。此外,京运通分别于2025年7月5日、7月9日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相关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累计涉案金额约1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3%。
此前,京运通披露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亿元到-2.25亿元;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5亿元到-2.30亿元。